玉溪市教育局、科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

本文发布于:2011-05-27 来源: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编者按:近期玉溪市教育局、科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该文件提出了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文件目标明确、方法科学,充分调动学校、科技教师、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积极性,针对不同主体制定相应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充分认识到整合各方面力量的重要性,在稳定科技教师队伍的基础上完善考评机制。这些做法看到了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实质,有利于把这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这些措施的提出建立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之上,既有之前所取得的成绩做依托,又有对以往工作的清醒认识,切实可行,符合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发展特点。以这些认识和措施做前提,相信玉溪市教育局与科协能够在今后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现将玉溪市教育局、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全文转发,以提供各地予以借鉴。

《玉溪市教育局、玉溪市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县区教育局、科协,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文件)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国发【2006】7号文件)、《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高我市学校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我市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旨在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以学校为主阵地开展创造发明、科学实验和研究、科学调查和观察、科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科幻绘画、机器人竞赛、科技传播等各种形式的青少年科技活动,符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有利于满足他们探索自然世界的求知欲望,丰富中小学课余生活;有利于他们了解科学发展的历程,激发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动手动脑能力,形成学生的个性特长;有利于养成创造性思维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最终促进青少年学生科学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因此,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是全面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持续为国家培养创新型后备人才的基础性工程。
    多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广大科普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我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在全省名列前列,各种竞赛活动成绩显著。在近五年组织参加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我市青少年学生和科技教师的发明作品、科学研究论文、科技实践活动、科幻作文、科幻绘画、教师活动方案共获国家级奖励15项、省级奖励308项、市级奖励1020项。这些成绩的取得,归结起来:一是各级教育部门、科协以学校为主阵地,通过开展科技活动带动了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发展;二是学校坚持开设科技课程,保证了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的参与面;三是培养了一支专兼职科技教师队伍,保证了开展科技活动所需的智力支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仍应看到,近两年来我市在全国、全省的竞赛中,水平有所停滞,成绩没有其他州市明显。主要原因:一是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宣传动员不广泛;二是部分学校和家长对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认识不到位,参与面不够广;三是科技教师队伍不稳定,缺少骨干,科技活动指导水平不够高;四是缺乏相应的制度、措施保障,经费投入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氛围。对此,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加强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目标和方法途径
    (一)工作目标。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全面、持续提高广大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科技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科技教师的指导水平,推进全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方法途径。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要本着不断创新的原则进行,同时要紧紧围绕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和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两大主题,分类指导,统筹兼顾。
    1、学校是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主阵地。我市各级学校要积极为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提供条件,结合“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积极开展发明创造、科学论文等科学研究竞赛活动;结合“五小工程”(小菜园、小猪圈、小科技、小门市、小加工厂)积极开展科技实践和体验活动;结合“科普进校园”活动,通过组织科普报告、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等积极开展科技传播行动,不断推进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发展。省级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必须把科学教育纳入整体教学计划,每周开设科技课程,定期研究、检查和总结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力争每年至少有1个项目获省级奖励。城区学校的科技活动在传统项目的基础上应该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台向青少年介绍现代科学技术、前沿学科发展状况,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要在创新技术设计、电脑机器人竞赛、电脑创作作品等项目上有新的发展。农村学校应该重点在农村实用技术、生产生活技能、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探索实践。对农村初级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要结合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开发校本课程,每周开设1节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课或非农专业技能培训课,使农村学生在初中阶段就基本掌握1至2项农村实用技术和生产生活技能。
    2、科技教师是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者,是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主力军。科技教师要积极探索科技活动中研究性学习的方法模式,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注重引导,让学生在科学活动过程中亲自去实践,去搜集、整理、加工和应用各种信息,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使其学习科学方法、锻炼创新思维和增强动手能力,全面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同时,科技教师也要积极参加科学研究论文、优秀科技活动方案设计、教具制作等评比活动,在展示自己科研成果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水平。
    3、学生是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主体。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有重点、有选择地设计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对幼儿园阶段的少年儿童主要是通过开展少儿科幻绘画和科技游戏活动课程培养他们对科学的兴趣、爱好,使之初步形成学习科学的意识;对小学阶段的学生主要是通过科技发明、科技实践、实验调查等活动让他们逐步了解科学最基本的概念,并掌握一定的科学研究方法和养成科学的行为习惯;对中学阶段,特别是中学一、二年级的青少年学生主要是通过科学研究活动提高他们运用科学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其树立起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为他们今后创造性地从事或参与科学技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奠定基础。
  4、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和科普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是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主渠道。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探索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要利用并整合现有场所资源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要在现有场所中至少设立1个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引导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扩大科学教育方法创新与实验;要围绕科普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等纪念日,通过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青少年科普作品展示等形式每年至少开展1-2次系列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科学素质;要通过科普冬(夏)令营、科技实践活动等形式,鼓励家长为青少年进行科学探究、科学学习提供条件,增强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青少年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要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教师师资培训,不断提高科技教师指导水平,逐步形成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教育机制。
    三、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工作队伍。
    1、建立玉溪市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的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提出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学校要明确1名副校级领导主抓此项工作,从而健全市级、县区、学校三级青少年科普教育组织网络。玉溪市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保才(市科协副主席)
    副组长:迟万昌(市教育局副局长、市科协兼职副主席)
    成  员:杨继林(市科协综合业务科科长)、刘家伟(市教育局基教科专干)
    2、建立学校专兼职科技教师队伍。全市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省级科普示范学校至少配备2名科技教师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全市重点培养有积极性、熟悉青科工作方法、有较高辅导水平的骨干科技教师30名,在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的同时,负责对其他科技教师进行“传、帮、带”。
    3、充分发挥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的作用。市、县区要尽快健全、完善、规范协会工作,切实履行协会动员、联系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研究工作理论、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活动开展、举行业务培训、维护会员权益等职责。
    (二)完善考评机制,建立表彰奖励制度。
    1、玉溪市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三年开展一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科技教师及优秀组织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同时命名一批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对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推优、晋升和评定职称的依据之一;对被命名为市级科普示范学校的进行挂牌并给予一定的活动补助。
    2、把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列为教育工作会议的内容之一,列入中小学标准化学校督导考评内容。
    3、把科技教师组织开展科技活动纳入教师绩效考评体系,视其当年在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情况给予适当加分,并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奖补的依据之一。
    4、对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云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创新项目(科学论文和发明作品),玉溪市教育局、市科协将分别给予1000、800、500元的奖励;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0、1500、1200元的奖励(注: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项的,按最高等级补助一次)。对被邀请参加全国答辩的教师创新项目,玉溪市教育局、市科协将补助一半直达会议地点的车船费和会务费。(注:一个项目只补助一名科技教师)。
    5、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的,加分和保送办法参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整合社会力量,营造良好氛围。
    1、加大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宣传工作,从宣传发动、作品申报、作品评审、修改完善、推荐上报等环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组织模式,让更多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了解并积极参与到大赛中来。
    2、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力量,逐步形成政府支持、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学校重视、企业资助、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氛围。
 

玉溪市教育局                  玉溪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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